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116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
作业区 1 号泊位(一期)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快“一带一路”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打造防城港大宗商品集散枢纽,满足防城港钢铁基地、生态铝项目等临港企业货运需求,完善防城港钢铁基地配套码头泊位项目,公司董事会同意由控股子公司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沙码头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投资建设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1 号泊位(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223,157.8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防城港重点发展大宗散货和冷链集装箱运输。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北钦防一体化发展规划 2019-2025》中提出,防城港域以煤炭和矿石等大宗散货运输为主,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大宗商品集散枢
纽,拓展粮食运输,积极发展集装箱运输。以及《广西冶金产业二次创业实施方案(2017-2025)》提出,到 2025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产业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防城港钢铁基地,形成“一核、三带、九基地”总体布局。
目前广西区内一批大型钢铁、新材料冶炼企业陆续将产能转移到企沙半岛。随着这些钢铁、有色冶炼厂的陆续投产,将带动庞大的铁矿、煤炭、铝土矿等大宗散货的进口及装卸需求,项目所在的赤沙作业区将迎来大宗干散货大量进口的爆发期。
为贯彻国家对北部湾港提出的定位要求,充分调动区内航运企业和临港企业的积极性,形成利益共同体,推进防城港企沙大型深水散货码头开发建设,提升北部湾港在西部陆海新通道竞争力,拟由控股子公司赤沙码头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投资建设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1 号泊位(一期)工程,项目主要建设 20万吨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 30 万吨散货船预留,本期项目投资总额为 223,157.86 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1 号泊位(一期)工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由控股子公司赤沙码头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投资建设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1 号泊位(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223,157.86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亦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名称 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9 月 5 日
注册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澫港区东部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斯禄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 码头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港口经营;货物装卸、
仓储服务
公司持股 48%、中远海运港口(防城港)有限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20%、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 7%、华
南矿业有限公司持股 5%。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三、项目建设方案
本项目位于广西防城港市企沙半岛西南端,防城港企沙临海工业园区在建的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西侧临海岸线内。本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为建设1个20万吨散货泊位及相应的配套附属设施,结构按 30 万吨散货船设计,使用岸线总长 415m。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 980 万吨。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引桥、水域疏
浚、装卸工艺设备的购置及安装、生产与辅助建筑物、给排水及消防、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控制、导助航、环保等。一期工程项目投资总概算 223,157.86 万元。
四、项目建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建设的目的
1.项目建设是港航、港产融合发展的需要
本项目由公司、中远海运港口(防城港)有限公司、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华南矿业有限公司等多方合资的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服务于企沙港区临港企业等园区产业。项目可实现港口运营龙头企业、航运龙头企业、冶金龙头企业优势互补,依托港口枢纽优势和辐射效应,以港口先行、产业园区跟进、配套城市开发为基本,实现港口、产业、城市联动发展,“以港促城、以产兴城、以城育港”实现港产城融合发展。
2.项目建设是防城港打造万亿级冶金产业集群的需要
目前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入园及投产企业不断增加,对原材料进口通道的需求日益凸显。根据企业生产纲领,区内大型冶炼企业对原材料进口的需求就超过 3000 万吨。上述冶炼企业自身没有配套大型专用码头,防城港目前已建的 2 座 20 万吨级大型散货泊位,均布局于渔澫港区(400 号、402 号泊位),距离企业厂区较远,且通过能力仅为 1500 万吨,造成企业生产所需的数以千万吨计的金属矿石进口受到限制。本项目建设契合大型冶炼企业原材料进口需求。建成后能够服务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解决企业生产后顾之忧,是打造万亿级冶金产业集群的需要。
3.项目建设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进北钦防一体化的迫切需要
随着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厂的陆续投产,企沙港区泊位散货吞吐能力不足的问题凸显。因此,加快码头泊位建设,以满足后方企业进口原料需求显得尤为迫切。为加快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1 号泊位工程项目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把赤沙作业区 1 号泊位工程项目列入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海域使用、岸线及堆场项目等需经政府职能部门审批,项目在设计时考虑环保工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装卸设备选型考虑除尘、抑尘方案。项目建设的总体风险较小且可控。
(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223,157.86 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可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交通水运项目专项贷款、政府专项债、补助资金等多种融资渠道方式。
本项目融资后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8.28%,资本金(税后)
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0.80%,大于 8%的基准收益率,财务盈利能力较好。
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一期)工程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项目建设是港航、港产融合发展的需要。“以港促城、以产兴城、以城育港”实现港产城融合发展,有利于防城港打造万亿级冶金产业集群,项目建成后能够服务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解决企业生产后顾之忧,有利于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进北钦防一体化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交通水运项目专项贷款、政府专项债、补助资金等多种融资渠道方式,项目建设的总体风险较小且可控。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4.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1 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1 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行审﹝2020﹞137 号)。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