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086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获得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公司已启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为顺利推进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量及审慎评估,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专项
审计机构,由其为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并出具 2017 年度、2018 年度审计报告。致同所具备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独立审计。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总所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2.承办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广西分所(以下简称“致同广西分所”)具体承办。致同广西分
所于 2012 年 5 月 23 日成立,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的执
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4503)。致同广西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 18 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 45 层 4505、4506、4507、4508、4509 室,目前拥有80 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 34 人,致同广西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196 名;截至2019 年末有 1179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岑敬,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 5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琼,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 3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三)业务信息
致同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11 亿元,审计公司家数超过 1 万家。
上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194 家,收费总额 2.58 亿元,上市公司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岑敬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8 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 2014 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岑敬、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琼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专项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聘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对公司聘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专项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就本次聘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专项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拟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审计工作要求。
2.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专项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专项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 9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专项审计机构,同时授权经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业务约定书。本次聘请致同所仅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专项审计机构,不涉及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调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本次聘请专项审计机构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