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046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额1,634,616,854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剩余股份 9,481,566 股后的股本总额 1,625,135,2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77 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 287,648,945.98 元。2019 年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287,648,945.98元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额1,634,616,854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剩余股份 9,481,566 股后的股本总额 1,625,135,2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77 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 287,648,945.98 元。2019 年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分配的现金红利数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9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4000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5 日。
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4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清、李晓明
联系电话:0771-2519608、0771-2519801
传真电话:0771-251960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