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033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防城港 403#-405#码头泊位后续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392.45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作销户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98 号文)核准,公司 2015 年实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896,16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99,999,988.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4,081,896.0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2,665,918,092.28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5030007 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进展情况
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用途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存款利息
投入金额 (扣除手续费)
购买防城港兴港码头
1 有限公司 100%股权 551,776,015.00 551,776,015.00 - -
购买钦州兴港码头有
2 限公司 100%股权 149,416,073.00 149,416,073.00 - -
购买北海兴港码头有
3 限公司 100%股权 697,527,364.00 697,527,364.00 - -
4 防城港 403#-405#码 220,000,000.00 175,270,879.92 44,729,120.08 9,026,558.33
头泊位后续建设
5 北海铁山港 3#-4#码 369,000,000.00 148,848,915.69 220,151,084.31 15,138,484.98
头泊位后续建设
防城港粮食装卸专业
6 化泊位改造三期工程 61,000,000.00 48,755,608.35 12,244,391.65 2,501,303.32
7 补充流动资金 617,198,640.21 617,198,640.21 - 168,803.35
合计 2,665,918,092.21 2,388,793,496.17 277,124,596.04 26,835,149.98
注: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计划用于投资钦州兴港大榄坪 5#泊位后续建设部分募集资金 6,100.00万元变更投向至防城港粮食装卸专业化泊位改造三期工程。该工程为公司自筹资金的新建工程,项目投资概算约为 11,988.88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及资金节余情况说明
(一)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 剩余募集 投资 存款利息 本次拟结余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进度 (扣除手续费) 募集资金
防城港 403#-405# 220,000,000.00 175,270,879.92 44,729,120.08 80% 9,026,558.33 53,755,678.41
码头泊位后续建设
补充流动资金 617,198,640.21 617,198,640.21 0.00 100% 168,803.35 168,803.35
合计 837,198,640.21 792,469,520.13 44,729,120.08 9,195,361.68 53,924,481.7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原因及节余资金情况
1.防城港 403#-405#码头泊位后续建设项目
公司在防城港 403#-405#码头泊位后续建设本着科学、高效、
节约的原则,优化了施工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合理控制工程费
用,降低该项目成本及费用,压缩了资金支出,使实际投资金额
少于规划投资额,节余募集资金 5,375.57 万元(包含存款利息扣
除手续费)。目前该项目已完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80%,公司
拟办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后)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全部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100%,公司拟办理该项目
结项,结项后用于存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剩余 16.8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销户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
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拟将防城港 403#-405#码头泊位后续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后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 5,392.45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将“防城港 403#-405#码头泊位后续建设项目”和“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392.45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2.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以下审核意见:
公司拟将防城港 403#-405#码头泊位后续建设项目及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结项后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 5,392.45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防城港 403#-405#码头泊位后续建设
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因此,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