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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2 深市 北部湾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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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北部湾港: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019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069,947,517.80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84,227,007.06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24,116,131.23元后,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60,110,875.83元。

    公司现有股份总额1,634,616,854股,2019年1-7月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848,166股,于12月6日向符合条件的2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份7,366,6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剩余股份为9,481,566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额1,634,616,854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剩余股份9,481,566股后的股本总额1,625,135,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7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287,648,945.98元,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2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287,648,945.98元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2019年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848,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使用的资金总额为150,436,469.64元(不含交易费用),可视同为公司2019年度的现金分红,将纳入2019年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计算。

    公司股份回购金额及现金分红金额合计438,085,415.62元,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51%。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年-2019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
分红政策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2019年)。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时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会议表决程序、结果合法有效。

    3.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

    1.2019年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年-2019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的2019年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的水上运输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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