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1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4-003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备忘录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双方经营计划、发展战略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备忘录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不存在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作备忘录签署概况
为顺应全球能源变革和低碳发展趋势,共同推进氢能业务的发展,无锡威孚高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孚高科”)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与 Voith
GmbH&Co.KGaA(以下简称“福伊特集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本备忘录”),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 IV 型高压(70MPa)储氢系统产品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等方面开展深度战略合作。
本备忘录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本备忘录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合
作事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备忘录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Voith GmbH & Co. KGaA
注册地址:St.PltenerStrae43,89522Heidenheim,Germany(德国海登海姆89522,圣波特纳街43号)
主营业务:福伊特集团创建于1867年,现有22,000多名员工,业务遍布全球,在60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2022/23财年销售额达55亿欧元。福伊特集团是一家全球
性高科技集团。凭借包括系统、产品、服务以及数字应用在内的广泛解决方案,福伊特集团为能源、造纸、原材料以及运输与公共交通等领域树立行业标准。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福伊特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福伊特集团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福伊特集团是一家全球性高科技集团,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本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甲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Voith GmbH & Co. KGaA
(一)合作背景及意义
在全球加快能源绿色转型的背景下,氢能产业已成为全球能源领域投资增速最快的行业之一。2022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明确指出要“有序推进交通领域示范应用”、“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车辆应用”。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氢能分会发布的《国际氢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研究报告 2023》预测,2050 年全球氢能需求将增至目前的 10 倍,届时氢能产业链产值将超过 2.5 万亿美元。
福伊特集团作为一家有着 157 年历史的德国企业,从 2000 年开始在中国推广商
用车业务,其在氢能领域早有布局,主要包括车载储氢系统和氢燃料电池电驱系统。福伊特集团开发的新一代 IV 型高压(70MPa)储氢系统使用的是碳纤维缠绕和领先的塑料内胆工艺,可以同时满足“安全”、“高压”、“省料”的需求。目前福伊特集团的储氢系统已经通过 UNECE R134 等国际认证,主要应用于中重型商用车和非道路领域,在安全性、高效性、轻量化等方面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威孚高科从 2018 年开始开展氢能业务的规划研究及布局。一方面,通过国际并购,构建了电堆核心零部件“一膜两板”关键技术能力;另一方面,通过自主研发,构建了 BOP 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基础能力。2021 年,公司完成可再生能源制氢初步业务发展规划,启动了 PEM 电解水制氢示范线项目。2022 年,公司制定发布了氢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设立了氢燃料电池零部件业务合资公司,积极推进氢能业务国内产业化进程。2023 年,公司明确将储氢业务纳入“绿色氢能”业务板块进行重点布局与发展,并积极寻求产业合作。
(二)合作内容
1、双方拟共同在境内外进行投资行动,其中境外(德国)投资行动主要覆盖欧美市场,境内(中国无锡)投资行动主要覆盖中国市场。至 2030 年,双方拟规划总投资约 1.2 亿欧元。
2、双方发挥各自在产品研发、平台资源等方面的协同优势,开展储氢瓶技术的研发与创新,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3、双方在全球合理布局生产基地,共同推进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合作,实现储氢瓶的大规模生产,确保产品质量与供应稳定。
4、双方发挥各自在全球范围内的渠道优势,相互协同,联合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拓展储氢瓶在交通、电力、工业等领域的应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与行业优势资源形成合作,进一步拓展公司氢能产业的布局,推动公司氢能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备忘录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未来年度的影响需视本备忘录的履行和实施情况而定,后续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1、本备忘录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双方经营计划、发展战略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备忘录涉及的合作内容和预计投资金额仅为各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合作内容与投资金额均以后续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合作协议的签订时间、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及交易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正在履行的框架协议情况
1、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截至目前,该协议正履行中。
2、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截至目前,该协议正履行中。
3、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截至目前,该协议正履行中。
(二)本备忘录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