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3-036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 6 月 19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3 年 6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晓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分类 人 占公司有表 人 占公司有表 人 占公司有表
数 代表股份数 决权股份总 数 代表股份数 决权股份总 数 代表股份数 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A 股 12 321,493,871 32.6996% 72 16,491,626 1.6774% 84 337,985,497 34.3770%
B 股 52 52,403,356 5.3300% 14 610,053 0.0620% 66 53,013,409 5.3921%
总体 64 373,897,227 38.0296% 86 17,101,679 1.7394% 150 390,998,906 39.769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解除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35,808,297 99.3558 1,812,500 0.5363 364,700 0.1079
B 股 52,598,152 99.2167 385,157 0.7265 30,100 0.0568
表决汇总 388,406,449 99.3370 2,197,657 0.5621 394,800 0.1010
其中:中小股东 39,535,678 93.8463 2,197,657 5.2166 394,800 0.9371
表决结果: 通过
2、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34,859,972 99.0752 2,758,225 0.8161 367,300 0.1087
B 股 45,289,919 85.4311 7,723,490 14.5689 0 0.0000
表决汇总 380,149,891 97.2253 10,481,715 2.6808 367,300 0.0939
其中:中小股东 31,279,120 74.2476 10,481,715 24.8806 367,300 0.8719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唐丽子律师、杨楠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