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2-032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该协议的签署确立了双方合作关系,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署的具体合作项目合同为准。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紧抓汽车行业“新四化”转型发展机遇,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氢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及成立氢能事业部的议案》、《关于拟投资设立氢燃料电池零部件业务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2022-004)。2022 年 5 月5 日,公司与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将氢能事业部、氢燃料电池零部件业务合资公司设立在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合作对方: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无锡高新区”)是无锡市最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以及参与国际竞争的产业高地。无锡高新区以“三大经济”为引领,构建“6+2+X”现代产业体系,并集聚科创资源,支撑产业高质量发
展。在发展同时,无锡高新区抢抓“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产业发展机遇,构筑全区绿色低碳技术优势,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壮大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提高产业绿色竞争力,为努力打造长三角乃至全国知名的零碳技术集聚区、产业示范区,积极争创国家级绿色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和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示范园区奠定坚实基础。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合作内容
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紧抓汽车行业“新四化”转型发展机遇,乙方拟在甲方辖区内成立氢能事业部,重点发展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和可再生能源制氢两块业务,并新设立一家合资公司,从事研发、生产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以下简称“项目”)。
鉴于该项目属于甲方辖区内重点鼓励的新能源项目,且乙方作为国内汽车零部件的著名生产厂商,布局氢能产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为了鼓励乙方的投资并支持将来项目的发展,甲方有权并且愿意向乙方提供各种投资支持政策。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对项目建设给予土地支持,总用地规划约 300 亩。计划于 2022 年底
前提供项目一期用地约 80 亩,同时预留相邻土地约 220 亩用于氢能业务中远期发展(依项目实际需求而定)。具体出让面积及其他土地条件以国土部门的出让文件和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为准。
(2)甲方支持乙方项目投资建设和业务可持续发展,积极向乙方提供营收达标、企业落户、人才发展和研发奖励等优惠政策,并支持乙方开展股权激励相关工作。
(3)甲方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协调支持地区政府设立的基金平台对乙方项目的配套出资工作。
(4)甲方将成立专门的政府服务项目组,为项目的设立、建设及运营,免费提供一站式政府服务,并积极协助乙方申请省、市、区级各类普惠政策。
(5)甲方将积极协调项目使用区内加氢站,协助企业建设氢能绿色产业示范区、智能制造+5G 示范区。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拟在甲方辖区内成立氢能事业部,以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和可再生能源制氢两块业务为核心,推进全球能力规划和建设。
(2)乙方拟在甲方辖区内设立一家合资公司,从事研发、生产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
(3)乙方在十四五期间将启动并完成国内氢能研发中心二期建设,建立 500 万片石墨双极板、200 万片金属双极板、400 万片膜电极以及相关 BOP 关键零部件国内基地小批生产能力。
(4)乙方将启动并建设 PEM 电解水制氢示范线,并完成初步研发能力建设。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3、本协议效力高于先前双方所达成的口头和书面的,所有与此主题事项相关的谅解、交流和协定。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推动公司氢能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从长期来看,将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未来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等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正在履行的框架协议情况
1、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截至目前,该协议正履行中。
2、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截至目前,该协议正履行中。
(二)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