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38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高管李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3-33),公司副总经理李忠先生计划在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9%)。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忠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7月21日,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股份来源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价 减持均价 减持数 占总股本
名称 方式 格区间 (元/股) 量(股) 比例(%)
公司《2021年限 2023 年 7 月 10.34
李忠 制性股票激励计 集中 20 日至 2023 元至 10.42 38,900 0.009
竞价 年 7 月 21 日 10.50
划》授予的股份 元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55,640 0.035 116,740 0.026
李忠 其中: 38,910 0.009 1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6,730 0.026 116,730 0.02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在上述股东按照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李忠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