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71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 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容诚事务所签订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
注册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
收费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8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姚静,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13 年至 2017 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 年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皓淳,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成为
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事由:2015 年度和 2016 年
度,*ST 东凌在无形资产(采
矿权)摊销及其方法选用存
在重大错报。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
2019 年 8 月 26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 号
1 姚静 日 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监管局 ——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
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
二十八条、二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
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非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时的
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 0%。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 0%。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
第三次会议,对容诚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建议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曾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业务素质良好,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司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于本次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容诚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资质和能力,曾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了解公司情况,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
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及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