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38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8,140,487.44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78,140,487.4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3,046,258.02 元,提
取 盈 余 公 积 42,083,983.77 元 后 ,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513,010,245.65 元。
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08,896,251.28 元,根据《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608,896,251.28
元 ,加 年初 未分配 利润 -188,056,413.58 元 ,提取盈 余公 积
42,083,983.77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78,755,853.93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末公司总股本
44,2861,324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871,075 股)的股本总额 433,990,2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86,798,049.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是在保证本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计划顺利实施和未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兼顾全体股东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重视对投资者现金回报,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该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2、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