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20-17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0 年 5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 62 号本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克先生
(六)召开会议通知、召开会议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
在 2020 年 4 月 25 日、2020 年 5 月 1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计 12 人,代表股份165,644,22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7.403%。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股份165,555,22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7.38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9,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0.020%。
3、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36,600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3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下列事项:
1、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5,644,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2、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5,644,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3、2019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5,644,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4、2019 年度财务报告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5,644,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5、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5,573,5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反对 7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43%;反对 70,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5,644,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5,644,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陈小嫚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广东甘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甘化《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载有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