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3-29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江门市北
街(联营)发电厂发电容量指标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合法合规的程序,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原则转让全资子公
司江门市北街(联营)发电厂(以下简称北街电厂)闲置的3号发电
机组2.5万千瓦发电容量指标(账面价值为人民币0元,评估价值为人
民币13,750,000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详情请参阅公司
2013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26号)、“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2013-28号)以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江门市北街(联营)
发电厂拟处置的待关停发电机组容量指标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广信评报字[2013]第125号)。
经公开邀标等程序,2013年6月9日,北街电厂与河源市东方盛源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盛源)签署了“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转
让协议书”,将北街电厂目前闲置的3号发电机组2.5万千瓦发电容量
指标以含税单价每千瓦人民币650元的价格转让给东方盛源,转让的
含税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6,250,000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北街电厂目前已被租赁经营,租赁期至2015年9月30日,为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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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租赁方的正常生产运作,租赁期间不适宜拆除发电机组,根据“关
停小火电机组容量转让协议书”约定,北街电厂将在2015年12月31
日前关停并拆除3号发电机组,故上述发电容量指标正式可使用应在
2015年底关停并拆除发电机组后;上述发电容量指标用于“上大压小”
工程项目尚需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此次发电容量指标转让事项
尚需报经江门市、广东省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认可,审核通过的时间
及是否通过审核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东方盛源的基本情况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河源
市源城区建设大道以南华达街东边德润东方银座A栋801号;法定代
表人姓名:林伟军;主要股东:林伟军出资90%,刘坤明出资10%;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机电设备销售;
电力工程咨询;厂房、设备拆除服务。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北街电厂负责按照“国发?2007?2号文”《国务院批转
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
下简称: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3号发
机组的关停工作并对发电机组作不可恢复性拆除。
(二)北街电厂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关停计划(包括人员安置等
相关事宜),积极配合东方盛源及有关各方做好机组关停的相关工作。
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电网企业按照2号文件和其它有
关规定对北街电厂关停机组所采取的关停措施;机组关停后,2号文
件及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双方按规定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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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东方盛源负责取得江门市政府、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电网
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的支持,办理北街电厂所承诺关停机组所
涉容量指标转让的所有相关手续。
(四)东方盛源负责寻找能接受本协议项下发电容量指标的发电
企业,负责办理“上大压小”工程项目所有审批及其它相关手续,并
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容量指标用于“上大压小”工程项
目的所有审批及其它相关手续。
(五)转让价款:含税单价为每千瓦人民币陆佰伍拾元整,本协
议关停机组容量指标转让的含税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壹仟陆佰貮拾伍
万元整,最终价款总额以经广东省能源局核查并经国家能源局审核确
认的装机容量和本协议前述约定单价的乘积为准。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本协议正式生效五个工作日内,东方盛
源向北街电厂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在东方盛源所指定的“上大压
小”工程项目取得国家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批复文件、北街电厂
提供含税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东方盛源向北街电厂支付本协议价
款总额的65%,即人民币壹仟零伍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在东方盛源
所指定的“上大压小”工程项目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文件、双方
办理协议结算手续完成、北街电厂提供含税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东方盛源向北街电厂支付余款人民币肆佰陆拾捌万柒仟伍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