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ST甘化 公告编号:2009-33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9 年9 月7 日上午10 时
(二)召开地点:本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五)主持人:董事局主席邹敦华先生
(六)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09 年8 月22 日的《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15 人,代表股份65,593,536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20.3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将公司持有的湛江甘化糖业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2
给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1、同意65,593,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出资控制的企业临时借款并授权公司
经营层具体办理借款手续的议案
1、同意1,593,5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江门市资产管理局未参与表决)
2、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
(三)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为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O 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