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 A 公告编号:2024-01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实现利润简要情况
经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6,085,698.17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净利润为 35,349,664.56 元。按有关制定利
润分配方案的依据和原则,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53,925,269.97 元,对上一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51,062,448.32 元,加上母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在提取法定
公积金 3,534,966.46 元后,2023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34,677,519.75 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稳定地回报股东,公司结合目前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及未来
发展规划,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经
董事会讨论决议,提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38,280,604 股为基数(此基数亦是最新股本总额),每 10 股派现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将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
上述分配比例不变,而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但应兼顾未来股本变动后的预计分
配总额不可超过可供分配的金额范围。如总股本未发生变动的,则按上述既定基
数和方式实施分派。
本次利润分配预计现金股息分配总额约 38,296,836.24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约为 28.4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为 100%。
三、其他相关意见和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报告期公司实现的利润状况,考虑了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制定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