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8-015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8年4
月12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8年3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
周明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年报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三、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年度
实现净利润为31,625,356.16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465,406.81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463,123.40 元,无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以
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95,889,986.92 元,减去上年度派发现金股利
62,275,560.40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151,303.12 元。
考虑到公司拟建或在建的房地产项目(东莞桥头帝庭山、昆山花桥合作项目、时代国际等)亟需大量资金,同时公司下属再生铅项目以及煤矿的扩能扩界工作亦需较多资金,加上涉房企业融资渠道限制较多,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大,在本期可供分配利润有限的情况下,为保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突破发展瓶颈,经董事会讨论研究后决议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7年度可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根据经营成果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投资者利益诉求,对方案发表了赞成意见。
四、关于聘用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与本公司保持了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专业水平高、执业经验丰富,工作勤勉尽责,故此,本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人民币;同时聘任其为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事前对此认可,审议发表赞成意见。
五、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六、关于2018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内
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
网)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九、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
见与本公告同期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五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以上第一、三、四、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