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09-01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出售资产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 年6 月16 日,公司与东莞市时代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时代
物业)在东莞市签署了《资产转让合同》,将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位于
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的工业厂房及宿舍,以2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时
代物业,出售资产详情已刊登于2009 年6 月19 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现公司董事会就出售资产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出售资产的补充说明
公司此次未对所出售的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的工业厂房及宿舍进
行审计或评估。
公司董事会在2009 年6 月19 日刊登的出售资产公告中指出,截止
2009 年5 月31 日,转让资产的帐面原值为5687.39 万元,已计提的折旧
为3192.40 万元,帐面净值为2494.99 万元,其中,厂房及宿舍的原值为
4423.19 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932.03 万元,帐面净值1491.16 万元;土地
原值为1264.20 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60.37 万元,帐面净值为1003.83 万
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或评估的数据。此次出售资产的售价与帐面净值之间存在305.01 万元的差异,扣除
交易税费后,将使公司本期利润增加148.21 万元。
二、董事会对对方支付能力的补充说明
公司董事会在2009 年6 月19 日刊登的出售资产公告中指出,截止
2008 年12 月31 日,时代物业总资产为706.55 万元,净资产为656.55 万
元。时代物业2008 年度经营收入和利润均为零。根据公司对时代物业及
其股东资信情况的综合评估,认为其完全有能力支付相关转让款,同时,
为确保交易的安全及相关款项能按时收回,公司与时代物业在转让合同中
约定,转让资产必须在时代物业款项全部付清后才能办理物业移交和产权
过户手续。
2009 年6 月23 日,时代物业已将2800 万元转让款全部支付完毕。
公司此次出售资产已不存在转让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