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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马: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6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19-33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14: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孙忠春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股份753,849,5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836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631,164,7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377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3人,代表股份122,684,8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5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2018年度工作报告及2019年工作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9,611,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4787%;反对64,036,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946%;弃权20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988,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897%;反对64,036,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2027%;弃权20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6%。

  议案2.00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911,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6%;反对6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0%;弃权252,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288,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90%;反对68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63%;弃权252,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

    议案3.00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909,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2%;反对71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4%;弃权221,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28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77%;反对7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40%;弃权221,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4%。

    议案4.00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881,7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6%;反对91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0%;弃权56,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258,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31%;反对9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70%;弃权56,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9%。

    议案5.00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911,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6%;反对88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6%;弃权51,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288,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90%;反对88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7%;弃权51,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议案6.00  关于续聘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907,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0%;反对7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3%;弃权223,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284,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6%;反对7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8%;弃权223,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6%。

    议案7.00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288,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92%;反对84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20%;弃权91,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288,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92%;反对84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20%;弃权91,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8%。

    议案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911,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6%;反对7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3%;弃权219,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288,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92%;反对7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8%;弃权219,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0%。


  议案9.0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911,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6%;反对7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3%;弃权219,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288,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92%;反对7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8%;弃权219,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0%。

    议案10.00  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909,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3%;反对88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9%;弃权51,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286,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79%;反对8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48%;弃权51,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议案11.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94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0%;反对6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9%;弃权219,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321,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68%;反对68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61%;弃权219,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0%。

    议案12.00  关于改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关于选举景柱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52,775,404股

    12.02.候选人:关于选举陈高潮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52,661,98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关于选举景柱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86,152,453股

    12.02.候选人:关于选举陈高潮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86,039,031股

    上述两位非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十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国华、殷允臣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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