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1-10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
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由韩东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鉴于王磊先生已经辞去了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股东大连和升推荐袁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袁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该提案提交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 8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同意将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有关增补董事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伟,男,出生于 1957 年,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80 年 2
月至 1985 年 1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工业信贷科信贷员;1985 年 1 月
至 1990 年 11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工业信贷科科员;1990 年 12 月至
1991 年 7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西岗支行副行长;1991 年 8 月至 1995 年 12 月,
任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分行计划处副处长;1996 年 1 月至 1997 年 10 月,任中国
人民银行大连分行融资中心总经理;1997 年 10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中国人民
银行大连分行总稽核;1999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副行长;
2006 年 8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副行长;2010 年 2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副行长;2012 年 8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光大银行
大连分行助理巡视员;2020 年 9 至今,任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董事候选人袁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袁伟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担任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