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1-08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83 号)批准,公司向 9 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78,000,000 股。截至 201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83,92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695,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5,225,000.00 元。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