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公告编号:2022-05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柴”)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常柴、江苏常柴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柴机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8,412,297 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4,318,181股,每股发行价格4.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4,999,936.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0,665,733.9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常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验资报告》(苏
公 W[2021]B062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及各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 2022 年 8
募集资金投资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诺投资金额 资总额 月 31 日已投入
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轻型发动机及 常 柴 机 100,011.87 54,766.71 54,766.71 27,373.04
铸造搬迁项目 械、常柴
技术中心创新 常柴 9,606.62 8,733.29 7,299.86 172.38
能力建设项目
总计 109,618.49 63,500.00 62,066.57 27,545.42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为提高公司及常柴机械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加快票据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常柴机械根据实际需要,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再将该部分款项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程序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及常柴机械就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拟定相关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款项支付与台账管理:具体支付时,由募投项目经办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并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的专项台账。公司和常柴机械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流程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2、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及审批:月末,公司及常柴机械财务部门根据专项台账,核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
项,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每月报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资金置换:根据审批后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公司及常柴机械财务部门每月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
4、监督检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常柴机械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常柴机械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加快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并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常柴机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并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常柴机械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行为,能够保证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常柴机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行为,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及常柴机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常柴机械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常柴机械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柴股 份有限公司及江苏常柴机械有限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