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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第十一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4-60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泸州老窖指挥中心主楼5-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人,刘淼先生因在外出差,委托林锋先生代行表决权)。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林锋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决定聘任唐栋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唐栋良先生简历附后。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运作水平,决定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 ESG 管理职责,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及任期均与调整前一致,并对原《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更名为《战略与 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发布的《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拟在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增加与 ESG 相关条款。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发布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资料》。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发布的《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发布的同名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发展酒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酒投”)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将川酒投注册资本由 250,000 万元减少至5,000 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对川酒投的认缴出资额由 105,000万元减少至 2,100 万元,持股比例仍为 42%。

  8.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往来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核销 1 笔长期挂账(3 年以上)的往来款项(其他应付款)
2,540,264.00 元。本次核销处理的其他应付款 2,540,264.00 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扣除所得税影响数,将使公司产生 1,905,198.00 元收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管理团队成员薪酬执行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淼先生、
林锋先生、张宿义先生、熊娉婷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管理团队成员薪酬执行方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唐栋良,男,1977 年出生,研究生,曾任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副区长,泸州市江阳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泸州市江阳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唐栋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唐栋良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