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1-18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窖集团”)与第二大股东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泸
集团”)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16-1)。公司于近日收到老窖集团通知,老窖集团与兴泸集团
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双方情况
(一)老窖集团
注册资本:279,881.8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良
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爱仁堂广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对酒业、食品、金融、贸易、物流、教育、医疗及卫生、文化旅游、互联网行业的投资;控股公司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进
出口业务及贸易代理;食品生产、销售(含网上);农作物的种植、销售(含网上)。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老窖集团持有我公司股份 381,088,3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6.02%。
(二)兴泸集团
注册资本:493,404.9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代志伟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 17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和资产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投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兴泸集团持有我公司股份 365,971,1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4.99%。
(三)老窖集团、兴泸集团均为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泸州市国资委”)下辖国有控股公司,泸州市国资委为
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泸州市国资委直接和间
接控制我公司股份 748,171,4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1.08%。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均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现双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并就采取一致行动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二)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甲方意见为主。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双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
(四)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在董事会召开会议表决时,双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如担任董事的一方不能参加董事会,需要委托其他公司董事参加会议时,应委托本协议中的对方董事代为投票表决。
(五)双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出的承诺行使权利。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 2021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止。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续签前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控制权未发生转移,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老窖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泸州市国资委,其直接和间接控制我公司股份不变。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0% 90%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02% 24.99%
0.08%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