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700,140,558.11 元,每股收益 0.7531 元;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46,507,182.64元,提取盈余公积 54,650,718.26 元,向股东分配红利 286,589,080.3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97,259,013.96元,2022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702,526,397.99元,资本公积 3,064,166,887.58 元。
综合考虑目前的经营状况,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董事会拟制订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如下:
拟以公司截止 2022 年12 月 31 日总股本929,651,44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14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71,270,811.11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131,255,586.88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4.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347,994,591 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理性、合规性
(一)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该预案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既重视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四、其他说明
1.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
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需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