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567 深市 海德股份


首页 公告 海德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海德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2

海德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广西先生、李镇光先生、郭怀保先生、梁译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昌兵先生、李格非先生、寇日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昌兵先生、李格非先生、寇日明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采用等额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广西先生,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江苏省房地产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广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050 股,通过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9,865,300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镇光先生,1966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三峡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李镇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025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
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郭怀保先生,1964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伊犁电力局计财处职员、调
度所所长、生技处挂职副处长,伊犁二电厂筹建处副处长、代厂长、厂长,新疆昌吉热电厂公司总经理,新疆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执行董事、总经理,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海南海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郭怀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375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梁译之先生,1966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黑龙江省火电
第二工程公司技术员、办公室秘书、劳资科科长,黑龙江省火电一公司多经总公司劳资科科长,黑龙江傲立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总经部经理,黑龙江省龙电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部经理,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华电资本控股公司综合部经理,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海南海德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译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05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昌兵先生,1968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
审计学研究员。曾任重庆市审计局职员,重庆市审计局外资处处长支部书记,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审计处处长,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工作人员,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责任人(高管)兼任审计稽核部总经理。

  黄昌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格非先生,1957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二级)。曾任中南财
经大学金融院教师、团委书记、宣传部部长、党校代理副校长、教务长、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港澳台教育中心主任,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湖北医药学院党委副书记、纪
委书记,武汉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7 年 10 月退休。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格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寇日明先生,195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
曾任国家能源投资公司水电项目部任高级工程师、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局资金处处长、局长助理、副局长,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副局长、资金交易室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改制办公室主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瑞银集团(UBS)董事总经理,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美绿色基金副董事长、创始合伙人、CFO,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寇日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