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2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已竣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 9,415.46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专项账户余额划转至公司其他账户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3 号文核准,海南海药股
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245,298,4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23 元,共计募集资金 2,999,999,432.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967,999,432.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
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股权
登记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6〕8-86 号)。
经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
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 72,076.84 65,763.34
湖南廉桥药都中药材仓储物流交易
2 60,948.26 60,000.00
中心项目
3 远程医疗服务平台项目 170,258.00 170,000.00
合计 303,283.10 295,763.34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节余情况
1、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已竣工实施完毕,
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实际支 尚未支付 实际投入
项目名称 项目 拟投入募 付的募集 的少量工 募集资金 使用 项目节
总投资额 集资金额 资金额 程尾款和 额 比例 余金额
质保金
海南海药生
物医药产业 72,076.84 65,763.34 60,432.99 5,381.31 65,814.30 100.08% 9,415.46
园项目
注:(1)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额=已实际支付的募集资金额+尚未支付的少量工
程尾款和质保金;
(2)使用比例=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100%;
(3)尚未支付的少量工程尾款和质保金包含预计要使用的 50.96 万元利息,
以实际发生为准;
(4)项目节余金额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利息净额和理财收入;
(5)尾差由四舍五入导致。
2、本次结项项目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旨在建设一个先进、现代化和符合国际化的集产、学、研一体的产业园。建设内容包括生物制药、抗生素制剂及普通制剂等车间、生产设备、综合仓库、办公、质检及公用辅助设施设备,配套建设等工程。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充公司产能,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增强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以满足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需求。
3、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成本控制效果较好,招标比计划节省费用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对投资建设成本进行严格的把控,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控制建设成本,避免资源的浪费,合理降低了项目成本。
(2)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定期存款产品。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利息净额合计为 4,085.12
万元,理财收入 0.00 万元。
三、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尚未支付的少量工程设备尾款及质保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前将按已签订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后,公司尚未支付的少量工程设备尾款及质保金转入基本账户,继续按已签订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从公司基本账户中支付。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鉴于募投项目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运营能力,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利息净额和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已经完成,公司本次使用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讨论,公司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将其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南海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完成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目录
1、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