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566 深市 海南海药


首页 公告 海南海药: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海南海药: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4

重组事项。

    2、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力制药”)100%股权。

    2、交易对方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为澄迈东控健康科技合伙(有限合伙)、苏州宜丰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钜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夏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润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大雄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大雄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哈福得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明鸿科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宝宏玮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水蜜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明鸿科智股权投资企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1、公司对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公司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积极开展沟通和谈判工作,包括交易对方、交易方式等多项内容,进行了多轮的磋商与谈判;

    3、公司选聘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组织并推进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开展全面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4、公司按照《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交易向反垄断局进行了经营者集中申报,并于2018年7月3日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下发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初审函[2018]82号);

    5、公司组织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多次论证与完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申报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因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
2018-002、2018-003、2018-004)。

    停牌期满2个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深交所申请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2018年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延期复牌的专项意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2018-021)。

    停牌期满3个月,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深交所申请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2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2018-033)、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于2018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0号),并于2018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2018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海药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

    2018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7日、2018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2018-091、2018-095、2018-097)。

  2018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等相关公告。2018年8月7日、2018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2018-131)。2018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27)。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鉴于近期医药行业并购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与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估值未最终达成一致,不利于本次交易的推进,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履行了如下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2018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监事会决议

    2018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独立董事已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2、自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至今,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是近期医药行业并购市场发生较大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