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8-05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
年4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
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海药JLC1(期权代码:037007)的450
万股股票期权、注销预留股票期权海药JLC2(期权代码:037022)全部2000万股股票
期权,合计注销2450万股股票期权。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副董事长陈
义弘先生、董事王伟先生、董事白智全先生构成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议及实施情况简述
(一)2006年9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海
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报中国证监会。
(二)2006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
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三)2007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
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正式生效。
(四)2008年3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07
年11月6日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股票期权总数为2000万股,首期股票期权授予1500万股,预留500万股。确定股权激
励计划的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07年11月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
授予1500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海药JLC1,期权代码:037007。
(五)2012年2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500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公司35名激励对象,授予日为2012年2月12日,行权价格为20.00元。
(六)公司已于2012年3月6日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发布了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期权简称:海药JLC2,期权代码:037022。授予数量:5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0.00元,授予人数35人。
二、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九条的规定,若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增发股票等事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述情况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一)2012年10月28日,公司董事会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及201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关于2012年上半年利
润分配的预案》,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数量为1000万股,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95元。
(二)2013年8月29日,公司董事会根据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90元。
(三)2014年5月19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董事会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85元。
(四)2015年5月28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董事会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82元。
(五)2016年5月20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董事会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和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总数为 2000 万股,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91元。
(六)2017年5月19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
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76元。
三、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1、2008年3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07
年11月6日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股票期权总数为2000万股,首期股票期权授予1500万股,预留500万股。确定股权
激励计划的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07年11月6日,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0名激励
对象授予1500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海药JLC1,期权代码:037007。
行权业绩 可行权数量占 可行权数量 备注
考核年度 获授期权数量的比例 (万股)
第一个 2006年 50% 750 业绩达到行权条件,已
行权期 行权
第二个 2007年 10% 150 业绩未达到行权条件,
行权期 作废处理
第三个 2008年 10% 150 业绩达到行权条件,已
行权期 行权
第四个 2009年 10% 150 业绩达到行权条件,已
行权期 行权
第五个 2010年 10% 150 业绩未达到行权条件,
行权期 作废处理
第六个 2011年 10% 150 业绩未达到行权条件,
行权期 作废处理
2、2012年2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500万份股
票期权授予公司35名激励对象,授予日为2012年2月12日。经过历次利润分配,授
予激励对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总数为2000万股,由于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
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业绩均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行权条件,
因此上述期限内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全部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期权的可行权额度均不可行权,作废处理。
3、因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未能行权的450万
股股票期权和预留股票期权2000万股,合计注销2450万股未行权股票期权。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期权的注销符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独立董事同意注销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同意注销首期股票期权全部60名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的450万股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全部35名激励对象的预留股票期权2000万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对已授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目前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董事会本次对部分已授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注销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