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 A 公告编号:2023-004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
召开的九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 3 名,职工
监事 2 名(本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任期 3 年。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周勇先生、杨菲女士、屠泰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工会委员会近日召开第十三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勤女士、李小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李勤女士、李小嵩先生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 3年。
监事会认为,周勇先生、杨菲女士、屠泰航先生均不存在《公司
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目前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11 日
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勇:男,1975年生,大学本科(工学双学士),政工师。历任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组织与人力资源部(信访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部长(主任)、党群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信访办公室)部长(主任)、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巡察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部长),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除此之外周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周勇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杨菲:女,1983年生,硕士,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历任重庆特品化工有限公司监事、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重庆生命科技与新材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室副主任,重庆渝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室副主任,重庆华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现任重庆渝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室主任、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监事、重庆鹏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监事职务。除此之外杨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杨菲女士不存在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屠泰航:男,1982年生,大学本科。历任公司办公室秘书、团委副书记、监事,现任公司行政(一)党支部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除此之外屠泰航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屠泰航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