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 大集 公告编号:2022-040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因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相关股
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即 2021 年 1 月 30 日起一个月内)解决公司 2021 年
1 月 30 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以下
简称“《自查报告》”)及 2021 年 2 月 9 日《关于针对自查报告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5)(以下简称“《自查报告补充公告》”)中披露的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开市起被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27 日《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或“法
院”)裁定批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就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事项(简称“自查报告所涉事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按照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可能产生的最大口径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所在破产重整程序申报债权,并由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定关联方将取得的 597,258.54 万股转增股份让渡公司(价格按《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
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告前一日即 2021 年 9 月 15 日收盘价 2.91 元/股计算)进行
整改解决(以下简称“解决方案”),上述让渡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登记至供
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所在破产重整程序申报债权中对应的偿债资源即现金以及信托份额已经到账。
3.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南高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22 年 4 月
24 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海南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海航集 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三百二十 一家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4.《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补充公告》中所涉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 担保事项已经整改完毕。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资金占用 清偿情况出具了《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清偿情况专项报告》,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 出具了《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披露担保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独立 董事已就此发表《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披露担保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独立意 见》。
一、自查报告所涉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查报告》中提及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未披露担保相 关需整改事项:公司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997,874.93 万元,分别是理 财产品形成的资金占用 1,370,000.00 万元,定期存单本金及利息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后被划扣形成的资金占用 529,952.93 万元,需关注的资产 97,922.00 万元;未履行
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关联担保 438,364.09 万元。
根据《自查报告》,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 自查报告所 截至2020年12 自查报告所载金额与截至2020年
载金额 月31日金额 12月31日金额差异原因
海南启德盈慧贸易有限公司 70.00 70.00
海南瀚凯卓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7.00 47.00
湖南湘乐商贸有限公司 20.00 19.252020年年报经审计后确认理财本金
回款0.75亿元
湖南湘乐商贸有限公司 25.60 25.60
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86 7.86
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6.13 6.13
对关联方的担保因主债务人未按时
海南易生大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8.16 5.54还款,被金融机构按合同约定划扣
资金,形成资金占用约2.62亿元
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5.25 5.25
海南易生大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79 9.79
(需关注资产)
合计 199.79 196.42
根据《自查报告》,公司存在未披露担保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被担保方 自查报告所 截至2020年12 自查报告所载金额与截至2020年
载金额 月31日金额 12月31日金额差异原因
海南易生大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0.00 1.10
2021年12月31日的未披露担保因
海南易生大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0.00 0.90在2021年12月31日之后且在自查
报告披露前被划扣,《自查报
告》中已披露为资金占用
海南易生大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0.00 0.50
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0.49 0.49
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1.29 21.29
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39 3.252020年年报经审计后确认关联担
保的主债务人归还约0.14亿元
新化新合作地下空间开发有限公司 1.00 1.00
自查报告按照担保物资产账面价
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0.86 5.70值披露,2020年年报按照债务余
额披露,导致差异约4.84亿元
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7.32 7.32
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1.49 1.49
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90 4.852020年年报经审计后确认关联担
保的主债务人归还约0.05亿元
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1.50 1.50
海航货运有限公司 1.50 1.50
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10 0.092020年年报经审计后确认关联担
保的主债务人归还约0.01亿元
合计 43.84 50.97
二、自查报告所涉事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自查报告》及《重整计划》,就公司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 题(包含需关注资产),公司积极进行沟通,督促其尽快通过现金补足、资产回填
及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所在破产重整程序申报债权获得清偿等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与股东及关联方协商,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并由公司部分股东以获得的转增股票回填给上市公司的方式解决。
就未披露担保,公司积极沟通债权人解除担保,并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身权利,避免承担相关责任。对于未披露担保,公司主张上述担保合同无效、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法院最终采纳上述抗辩意见,则上市公司对该担保将实际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公司需对未披露担保承担相应责任,届时公司将参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解决方案解决相关问题。
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
划》,公司按照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可能产生的最大口径约 257 亿元先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破产重整程序申报债权,并将根据《三百二十一家重整计划》的规定获得现金及信托份额清偿(预计解决规模以信托份额估值情况为准),并由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定关联方将取得的 597,258.54 万股转增股份让渡公司予以解决
(价格按《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告前一日即 2021 年 9 月 15 日收盘价 2.91 元/
股计算,可解决自查报告所涉事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约 1,738,022.35 万元)(以下简称“差异化转增安排”)。
三、自查报告所涉事项的整改情况
2021 年 10 月,控股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无条
件、不可撤销地承诺: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无法收回或无法通过关联方回填解决的,或需关注资产出现减值风险的,将按照资金占用金额或需关注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对公司进行补偿,避免公司形成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南高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详见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关于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24)。公司自查报告所涉事项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㈠ 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整改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