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1-108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2021 年 2 月 10 日、3 月 13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
或“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重要股东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海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经其重整二债会表决,公司控股股东及上述重要股东、海航集团等公司的重整计划已经过各表决组通
过,详见 2021 年 2 月 10 日、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 重 整 管 理 人 在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pccz.court.gov.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2. 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控股股东海航商控、上述重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海航集团等公司的重整程序,详见 2021 年 10月 3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重整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pccz.court.gov.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现就法院裁定批准公司
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计划》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概述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海航集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
知》主要内容如下:
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航集团收到了法院送达的(2021)琼破 1 号之六《民事裁
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控股股东海航商控、重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海航集团等公司的重整程序,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风险提示
1. 若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
司、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海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海航集团等公司破产,届时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海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海航商控、海航实业提供了担保,海航商控、海航实业重整可能会对公司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