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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64 深市 ST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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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ST大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1-089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及 24 家子公司
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 时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将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供销大集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将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现场投
票与当日交易时段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将表决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复牌。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
对供销大集及 24 家公司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
及子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10 日《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
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部分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现就公司股票停复牌事宜公告如下:
    一、停牌事由及停复牌安排

    供销大集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 时以
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将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供销大集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将于
2021 年 9月 30日 14 时 30 分以现场投票与当日交易时段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将表决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2.1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第一条、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复牌。

    二、风险提示


    ㈠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虽然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是否形成各相关方认可的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相关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㈡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如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最大限度化解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等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㈢业绩亏损风险等相关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39,192,583.95 元,详见公
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
计师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开
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48,507,021.28 元,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2021 年半
年度报告》。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因受经济增速下行影响且新冠疫情对传统商超零售企业冲击较大,2016 年重组标的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供销大集”或“重组标的”)百货商超、大宗贸易、物业经营及金融服务等各项业务全面受到严重影响,2020 年未达到业绩承诺的利润。对于 2020 年业绩承诺补偿,由于重组标的正处于重整程序中,其重整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海南供销大集 2020年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待重组标的完成重整程序后,公司将按照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根据公司年审机构确定的未实现利润情况,尽
快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确定业绩补偿方案。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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