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2-00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陕西电子信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的通知,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于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 2 月 1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并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拟增持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
2、增持前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烽火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45,732,84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0.64%,一致行动人投资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一致行动人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7,037,5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4%。烽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2,770,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8%。
3、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数量: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增持数量合计为 582.67 万股。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
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的实施情况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和一致行动人投资
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82.6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4%,增持金额 4197 万元。
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 增持比例 增持金额
(万股) (%) (万元)
烽火集团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7 日 432.67 0.716 3100
投资公司 集中竞价 2022 年 2 月 10 日 150 0.248 1097
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烽火集团 245,732,847 40.64 250,059,547 41.35
投资公司 0 0 1,500,000 0.25
电子集团 77,037,508 12.74 77,037,508 12.74
合计 322,770,355 53.38 328,597,055 54.34
四、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健全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四)拟增持股份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的方式
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
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自有资金。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增持资金未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我公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烽火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烽火电子股票的告知函》。
2.投资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烽火电子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