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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1

我爱我家: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79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在董事长兼总裁谢勇先生的主持下,于2023年11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7人,为代文娟女士、郑小海先生、虞金晶女士、解萍女士、陈苏勤女士、常明先生、陈立平先生。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业务经营及发展需要,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张海琼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海琼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3-080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杜琳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3-081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1、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简历

    张海琼,女,生于 1972 年。东南大学学士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CPA),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正道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项目主审、上海万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应明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上海恺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新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截至目前,张海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海琼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本次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杜琳,女,生于 1992 年,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青岛
大学文学学士,2017 年 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16 年 4
月至 2023 年 8 月期间曾任职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秘书、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2023 年 8 月进入本公司,担任证券事务经理。

  截至目前,杜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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