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44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和 2020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4日和2020年 6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7 号)、《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2020-038 号)、《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4 号)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3 年 1 月 2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概述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城市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筹集资金总额为3,680万元,其中包含员工自筹资金1,840万元以及经公司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相关激励基金计划提取的2019年度激励基金1,840万元。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0个月,公司委托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养老”)设立“长江养老企业员工持股专项集合型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进行实施与管理。
2.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及锁定期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0年7月2日完成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0,987,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交易均价为3.2856元/股,实际成交金额 3,610.13万元。上述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 1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账户名下之日,即2020年7月2日起计算,锁定期于2022年1月2日届满。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3日、2020年7月3日和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5号)、《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6号)、《关于2019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公告》(2020-047号)、《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2020-048号)和《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1-098号)。
截至本公告日,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票10,987,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额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二、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账户名下之日,即2020年7月2日起计算,存续期将于2023年1月2日届满。
1.在存续期内,根据《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方案由管理委员会提出,经管理委员会与长江养老协商一致后,由
长江养老落实减持操作,并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减持完毕。
2.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3.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终止和延长将严格按照《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予以延长。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资产管理机构和托管人应当在扣除相关管理费及托管费等相关税费后,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