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19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年 3 月 26 日收到公司股东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银玉衡”)提交的《关于减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暨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东银玉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满及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
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东银玉衡提交的《关
于拟减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东银玉衡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70,665,025 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后 3 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091 号)。
2.股东减持情况
由于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东银玉衡于2021年2月9日向本公司提交了 《关于减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就其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告知,具体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价格区
(元/股) (股) (%) 间(元/股)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4.21 14,950,000 0.63 4.11-4.26
天津东银玉 交易 月 29 日
衡企业管理 大宗交易 - - 0 0 -
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 合 计 2020 年 12 4.21 14,950,000 0.63 4.11-4.26
月 29 日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东银玉衡作为交易对方通过 2017 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取得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该等股份因公司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分派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天津东银玉 合计持有股份 190,023,202 8.07 175,073,202 7.43
衡企业管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0,023,202 8.07 175,073,202 7.43
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针对上述减持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1-007 号)。
根据东银玉衡 3 月 26 日提交的《关于减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计划实施情况暨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东银玉衡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除上述减持情况外,东银玉衡自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以来至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之日,未发生 过其他减持情况。东银玉衡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内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14,9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仍持有本公司 175,073,202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4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东银玉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披露及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和进展情况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截至 2021年 3 月 26 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经届满。
3.东银玉衡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东银玉衡前述减持公司股份行为不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上述股份减持后,东银玉衡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东银玉衡出具的《关于减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暨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