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47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基金
计划》”),公司 2019 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基金计划》提取 2019 年度激励基金 1,840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4日和2020年6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7号)、《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2020-038号)、《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计划(草案)》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4号)等相关公告。
二、激励基金计划的目的
根据《激励基金计划》,本次激励基金计划的目的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减少短期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三、激励形式
根据《激励基金计划》,本次激励基金计划的激励形式如下:
“当公司考核业绩达标、激励基金提取条件满足后,参照公司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激励基金,分配给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将所得激励基金金额与其它自筹资金,一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待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进行解锁和分配。激励基金所涉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代扣代缴。”
四、2019 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
(一)2019 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
根据《激励基金计划》规定,公司每一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2020 年开始实施激励基金提取,每年度提取条件达成后,按以下方式提取激励基金,下述净利润均指公司净利润:
(1)考核年度(即:T-1 年)净利润 X 低于或等于前三个会计年度(即:T-4
年——T-2 年)净利润算术平均值 Y 时,则 T 年计提额度不得超过 Y 的 5%;
(2)考核年度(即:T-1 年)净利润 X 高于前三个年度(即:T-4 年——T-2
年)净利润算术平均值 Y 时,则 T 年计提激励基金额度由基础激励和超额激励构成,其中基础激励额度不得超过 Y 的 5%,超额激励额度计算公式如下:
超额激励额度≤(X-Y)*Z,其中 Z 为超额激励比例,Z 的确定方法如下:
X 较 Y 的增长率 超额激励比例(Z)
不超过 25% ≤10%
超过 25% ≤25%
3.在上述规定下,具体计提比例由公司董事会确认。2020 年,公司首次计提的激励基金不超过 3,000 万。
4.为保障《激励基金计划》的平稳运作,鉴于 2017 年昆百大 A(本公司原名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简称“昆百大 A”,2018 年 4 月更名为现名)与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完成重组,为更好反映公司发展情况,现就基金计划的部分基础数据进行明确,明确 2016-2018 年激励基金计算为合并昆百大 A 与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净利润,具体的基础数据如下:
年份 公司净利润 公司净利润
(万元) (合并计算昆百大 A 与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万元)
2016 8,768.82 41,256.04
2017 7,576.63 60,665.24
2018 69,588.27 69,588.27
(二)2019 年度激励基金提取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对照前述年度激励基金提取条件,公司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160127 号),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744.79 万元;
2.公司最近一年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已成就,同意提取 2019 年度激励基金 1,840 万元。
五、激励基金的使用计划及分配情况
(一)激励基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提取的 2019 年度激励基金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与员工自筹资金一起,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购买标的股票。
(二)2019 年度激励基金的分配情况
根据《激励基金计划》,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分配但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终止发放,以后年度的激励基金不再授予: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发
生劳动合同约定的失职、渎职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或给公司造成直 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2.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 窃、泄露经营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的违法违纪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公 司利益;
3.激励对象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与公司所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个人提出不再续订;
5.因个人原因而致使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包括被公司辞退、除名等);
6.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情况。
根据《激励基金计划》及《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关于激励对 象及分配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管理层提出,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 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激励基 金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及职务 2019 年度获受 占 2019 年度提取
激励基金(万元) 激励基金总额的比例
1 城市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 368 人 1,840.00 100%
合计 1,840.00 100%
六、本次激励基金提取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提取的激励基金进行
成本计量和核算。本次提取 2019 年度激励基金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提取激励基金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激发员工的积 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由此为股东创造更多 价值。
七、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
《激励基金计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确保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三方利益的有效结合。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首次计提激励基金金额未超过《激励基金计划》规定的 3,000 万元。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9 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激励基金计划》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首次计提激励基金金额未超过《激励基金计划》规定的 3,000 万元。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 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