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4- 049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登记数量:6,591.80 万份;
2.激励对象人数:532 人;
3.股票期权简称及代码:钱潮 JLC1,037443;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 年 6 月 25 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向钱潮”或“公司”)已完成《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4 月 6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披露
了《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4 年 4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5 月 6 日。
(二)实际登记数量:6,591.80 万份。
(三)实际登记人数:532 人。
(四)行权价格:4.39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六)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如下表所示(按实际登记情况列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草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予股票期权总数 案公告日股本总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潘文标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150.00 2.28% 0.05%
2 许小建 执行董事 150.00 2.28% 0.05%
3 李平一 总经理 150.00 2.28% 0.05%
4 闻超 董事会秘书 100.00 1.52% 0.03%
其他人员(528 人) 6,041.80 91.66% 1.83%
合计 6,591.80 100.00% 2.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
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八)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
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
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九)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
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30%
权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30%
权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 40%
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十)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Am) 业绩考核触发值
(1)2024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率 (1)2024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率
第一个 ≥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 ≥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
行权期 比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 比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
(2)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8.0%,且 (2)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8.0%,且
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 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
(1)2025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率 (1)2025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率
第二个 ≥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 ≥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
行权期 比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 比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
(2)2025 年净资产收益率≥8.0%,且 (2)2025 年净资产收益率≥8.0%,且
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 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
(1)2026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率 (1)2026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率
第三个 ≥3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 ≥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
行权期 比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 比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
(2)2026 年净资产收益率≥8.0%,且 (2)2026 年净资产收益率≥8.0%,且
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 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
注:a、以上“净利润”是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b、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