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1-040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聘任吴晓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晓龙先生担任总经理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吴晓龙先生简历:
吴晓龙,男,197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长,成都安仁文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2016 年 9 月起至今任成都金控文旅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 月
起至今任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2018 年 12 月起至今任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11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吴晓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控股股东母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