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1-001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
暨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拟于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一百八十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784,47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一百八十天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568,95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00%。
公司近日收到莱茵达集团《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莱茵达集团减持股份比例超过了公司总股本的 1%,高靖娜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暂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莱茵达集团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股份 10,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2020 年 12 月 16 日 2.91 1,381,200 0.11%
2020 年 12 月 17 日 2.89 2,827,200 0.22%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92 2,954,150 0.23%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19 日 2.87 215,500 0.02%
交易
莱茵达集团 2020 年 12 月 24 日 2.95 1,362,900 0.11%
2020 年 12 月 28 日 2.81 992,200 0.08%
2020 年 12 月 30 日 2.77 666,850 0.05%
2020 年 12 月 28 日 2.60 5,000,000 0.39%
大宗交易
2020 年 12 月 30 日 2.50 5,000,000 0.39%
合计 20,400,000 1.5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莱茵达集团 无限售流通股 198,270,000 15.38% 177,870,000 13.80%
高靖娜 无限售流通股 79,380,000 6.16% 79,380,000 6.16%
合计 277,650,000 21.54% 257,250,000 19.95%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 535 号莱茵达大厦 22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2 月 30 日
股票代
股票简称 莱茵体育 000558
码
一致行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有☑ 无□
动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040 1.58%
合 计 2,040 1.5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7,765 21.54% 25,725 19.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765 21.54% 25,725 19.95%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不适用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
不适用
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述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且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莱茵达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