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8-041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月23日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月22日15∶00至2018年5月23日15∶00期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刘晓亮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八)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95,808,6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9711%。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93,749,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8114%;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59,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9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508,4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46%。
2、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695,771,612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7,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471,43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5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750%。
2、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695,771,612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7,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471,43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5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750%。
3、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695,771,612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7,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471,43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5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750%。
4、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695,771,612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7,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471,43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5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750%。
5、表决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695,643,312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
反对165,3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43,13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02%;反对165,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98%;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6、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同意 695,643,312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
反对128,3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弃权37,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43,13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02%;反对128,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47%;弃权3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0%。
7、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同意 69,5643,312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
反对128,3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弃权37,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43,13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02%;反对128,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47%;弃权3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0%。
8、表决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控股集团”)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联方莱茵达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合计所持股份693,300,180股不计入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2,343,132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02%;
反对128,3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47%;
弃权37,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43,13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02%;反对128,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47%;弃权3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0%。
9、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自2018年5月23日起至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止对
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33亿元人民币,具体额度请参见2018年4月28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同意69,5643,312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
反对128,3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弃权37,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43,13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02%;反对128,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47%;弃权3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0%。
10、表决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69,5643,312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
反对128,3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弃权37,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43,13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02%;反对128,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47%;弃权3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0%。
11、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695,643,312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
反对165,3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43,13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02%;反对165,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