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关于召开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019年4月25日,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董事李广林、杨进川、张丽宁、韩鹏飞、薄其明、独立董事吴春芳、罗立邦、赵恩慧出席会议;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提案内容及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提案》。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提案》。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18年末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及《2018-2020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18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提案》。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及摘要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拟支付该所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
本提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拟支付该所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15万元。
本提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联交易的提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因董事杨进川在本次交易对方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的规定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同意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17,000万元股权以17,000万元价格转让给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提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
7.《关于聘请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
(十)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