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西部创业 公告编号:2019-001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盈利:约14,500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约盈利:8,699.48万元
66.6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0.0994元 盈利:0.06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7年度较大幅度增长的原因如下:
1.公司2018年度铁路运量较2017年度有较大幅度增加;
2.2018年,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运价调整补
贴资金共计1,340.9560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较2017年增加486.1560万元(详见2018年8月3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关于获得运价补贴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
2.2014年12月23日,公司与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盈利承诺补偿协议》:银广夏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0亿元,若实际利润数低于10亿元的,交易对方应当在补偿期限届满后(即第三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向银广夏补足该等差额部分。(注:净利润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银广夏每一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合并报表项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额为准。)交易对方对于需要支付的盈利承诺补偿现金应当按照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资产交割日其各自持有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各自进行承担,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2016年、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33.95万元、8,699.48万元,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4,500万元,即公司连续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约为24,033.43万元,按照《盈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股东的预计补偿金额为75,966.57万元(最终补偿金额以审计确认数据为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5家股东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当期及期后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3.公司将积极督促上述5家股东切实履行业绩承诺,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对业绩承诺履行存在的不确定性及风险予以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涉及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