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6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5)注册资本:人民币 3,600 万元
(6)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7)人员信息: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
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8)收入及业务情况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3.47 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唐炫
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
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韩笑梅女士
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
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小青先生
199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
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
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21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5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
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
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执业资质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以往年度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专 业胜任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 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历年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
政策,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
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
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丰富经验与专业素养,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董事会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业务量和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等,与其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报酬。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