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产生变化,总股本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的 970,381,273 股变
更为 976,310,327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70,381,273 元变更为人民币 976,310,327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新条款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行权前)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行权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70,381,27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76,310,327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970,381,273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976,310,327 股,其
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为 970,381,273 股。 中,人民币普通股为 976,310,327 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