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20-049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 970,381,273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70,381,27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9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51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9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8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21 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
2 08*****848 昆山市申昌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8号楼神州信息大厦六层资本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兴苒、季雨
咨询电话:010-61853676
传真:010-6269481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