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9-086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及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19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9 年 9 月 10 日,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续会已审议
批准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议案。
(四)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6 名激励对
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13 万份,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同意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10 人调整为 104 人,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 2,260.00 万份调整为 2,247.00 万份。
(二)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披露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963,431,2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6 月 11 日。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派息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2、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P=6.38-0.035=6.345 元/股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
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
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
真核查,认为,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及调整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数量、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尚须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及调整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行权/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及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