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19年9月17日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2,247.00万份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40.00万股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9 月 17 日。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量 期权总数的 的比例
(万份) 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110 人) 2,260.00 100.00% 2.35%
合计 2,260.00 100.00% 2.35%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可于本激励计划及公司任何其他计划所有已授出但未行使的期权予以行使时发行的股份数目,不会超过公司不时已发行的A股普通股的30%。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李鸿春 董事、总裁 100.00 13.51% 0.10%
赵文甫 金融行业副 50.00 6.76% 0.05%
总裁
任玉龙 副总裁 30.00 4.05% 0.03%
吴冬华 副总裁 30.00 4.05% 0.03%
郭新宝 副总裁 50.00 6.76% 0.05%
郝晋瑞 副总裁 30.00 4.05% 0.03%
张云飞 财务总监 50.00 6.76% 0.05%
李侃遐 副总裁 50.00 6.76% 0.05%
刘伟刚 董事会秘书 30.00 4.05% 0.03%
马洪杰 副总裁 30.00 4.05% 0.03%
崔晓天 安全可靠首 30.00 4.05% 0.03%
席专家
核心骨干人员(6 人) 260.00 35.14% 0.27%
合计 740.00 100.00% 0.7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激励计划的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五)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19-2020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股票期权 2019 年净利润不低于 3.6 亿元;
第一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 2020 年净利润不低于 4.35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说明:上述 “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80分 <80分
考核结果
A B C D
行权比例 10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80 分或为“A”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80 分或为“B/C/D”,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额度,由公司注销。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9-2020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 2019 年净利润不低于 3.6 亿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 2020 年净利润不低于 4.35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说明:上述 “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80分 <80分
考核结果
A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