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九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权益合计不超过3,000.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6,343.1273万股的3.11%,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260.00 万份股票期权,
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96,343.1273 万股的 2.35%。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4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96,343.1273 万股的 0.77%。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76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为6.38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27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
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的符合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 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一、本激励计划已经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以实施。
十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
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失效。
十三、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录
第一章 释义......6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8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
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12
第六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32
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36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38
第九章 附则......41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神州信息、本公司、公 司 指 神州数码信息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控股 指 神州数码控股有 限公司(00861.HK)、神州信息的间接控股 股
东
本激励计划 指 神州数码信息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 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 以预先确定的 价格和条
件购买本公司一 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根据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 格,授予激励对 象一定数
限制性股票 指 量的公司股票,该 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 的限售期,在 达到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解 除限售条件后,方可 解除限售流通
标的股票、公司 股票 指 神州信息 A 股普 通股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 规定,获得股票期权或 限制性股票 的公司( 含
下属控股子公司 )的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 授予权 益的日期,授 予日必须为交 易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 权可行权日之 间的时间
段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按照激 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 买标的股票的 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 始行权的日期,可行 权日必须为交 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 励对象购买公 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 股票期权所必 需满足的
条件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 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 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 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被禁止 转让、用于
担保、偿还债务 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后,激励对象持 有的限制
性股票可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 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 ,激 励对象所获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 所必需满
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神州数码信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计划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本计划中“股东大会”未明确说明为“神州控股股东大会”的,均指神州信息股东大会。
4、本计划中“董事会”未明确说明为“神州控股董事会”的,均指神州信息董事会。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