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8-09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并自对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的说明
本合同金额为6,988.352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85%。本合同的签署及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1、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9月18日在北京签订的《2018年金税三期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升级完善及运维和机构改革软件服务项目(1包)》。
2、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局长为王军,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国家税务总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年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类似交易金额及占比:
年度 收入金额(万元) 占当年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2015年 4,284.76 0.64%
2016年 13,823.53 1.72%
2017年 4,098.18 0.50%
3、履约能力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
乙方: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陆仟玖佰捌拾捌万叁仟伍佰贰拾元整
(¥69,883,520.00元)。
(三)付款条件
合同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度分三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合同并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15%款项。
第二次付款:在乙方完成机构改革软件服务并通过该部分工作的最终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50%的款项。
第三次付款:在整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35%款项。
由于预算安排原因,每年l月至4月份不办理合同付款事宜。
(四)合同签订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代表甲方(国家税务总局)签订本合同。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六)服务内容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方提供的如下服务内容:机构改革软件服务为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对系统功能应用进行优化改造,推广上线实施和技术支持服务;升级完善及运维服务为对数据仓库、功能应用和相关数据应用服务进行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新增需求建设以及高级技术支持服务等。
(七)履约保证金及返还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5%,在项目服务期满后,无息返还。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建设有效提高了税务系统的数据分析利用能力,为各类税务分析及查询业务提供了统一的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支撑。本项目将强化公司在税务领域的数据分析与应用格局,为推动公司在税务领域的业务发展奠定基础,为公司的业务增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本合同金额为6,988.352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85%。本合同的签署及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存在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
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2018年金税三期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升级完善及运维和机构改革软件服务项目(1包)》。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